我社参加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研讨会

栏目:最新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18
2021年10月16日,由浙江省法学会法治浙江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主办,浙江振才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研讨会在绍兴上虞举行。

2021年10月16日,由浙江省法学会法治浙江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主办,浙江振才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研讨会在绍兴上虞举行。30余位撰写研讨会论文的作者代表以及省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领域研究者、实践者共50余人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的实践”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8位专家学者作了主旨发言。我社社科事业部编辑徐凌参加。

2006年,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提议下,浙江省委做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从此,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开启新的篇章。15年来,浙江始终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重视立法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会议首先对法治浙江建设进行探讨交流。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童志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萌发的方法路径、政治引导和核心内涵做了分析;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治浙江研究院院长叶肖华分析了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探索与发展进路;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陈婴虹对浙江法治乡村建设15年进行回顾与展望;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王刚结合工作,讲述了法治浙江重要窗口的实践案例,总结了法治浙江的现状、问题并展望未来。

之后,与会者对新时代“枫桥经验”做了交流探讨。浙江警察学院副书记黄兴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创新分为若干维度并深入讲解;浙江警察学院“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卢芳霞教授分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及其法治研究视角;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仇塍迪分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范式,呼吁促进基层社会调解的法德融合。

在自由讨论阶段,与会者畅所欲言,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许多针对性、时效性很强的对策建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会议最后,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蒋建森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

供稿人:徐 凌